案例评析 · 强制执行

案例评析:终本三年后重启执行,成功追加股东责任回款 260 万

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为例,复盘从终本到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、最终回款的完整路径。

📅 发布:2024-11-02🔄 更新:2024-11-08✍️ 有容执行法律服务团队

一、案情背景

申请执行人持有生效判决要求被执行公司支付货款 260 余万元,因被执行公司账户无款、名下无财产,案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
二、办理思路

  • 调取被执行公司工商档案,发现股东存在出资不实与抽逃出资情形
  • 梳理股东关联企业与资金流向,锁定实际控制人财产
  • 向法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,并同步申请对股东名下不动产、股权采取查控措施

三、办理结果

法院裁定追加两名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;在查封股东名下不动产、冻结股权后,被执行人主动协商分期履行,案件最终全额回款。

相关问答

Q. 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?
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、抽逃出资、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、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等法定情形,均可依法申请追加。
本文由 有容执行法律服务团队 整理。内容仅供一般性参考, 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如需进一步咨询,请通过统一在线咨询入口联系律所。